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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嫌疑人可被羁押多长时间?

文章来源:廊坊律师事务所    更新时间:2015/7/13 10:28:35

  传唤、拘传的时间长不得超过12小时;

  拘留长37天(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期限);

 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,侦查阶段长7个月,审查起诉阶段1个半月,一审两个半月,二审两个半月,退回补充侦查后,侦查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完毕,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,改变管辖的案件重新计算办案(羁押)期限,发现新(漏)罪的案件办案(羁押)期限重新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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